嘉義縣108年度推動文蛤養殖及耐寒性食藻性工作魚類養殖推廣計畫
一、補助對象:持有本縣有效期間內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且完成108年度放養量申報之文蛤養殖漁民。
二、補助項目、標準及金額:
(一)補助項目:包括文蛤苗,以及黑星銀(魚共)(俗名變身苦)、豆仔魚、烏魚、黑毛等文蛤池耐寒性食藻性工作魚類(其他耐寒性食藻性魚類應報本府專案核定)。
(二)補助標準:文蛤苗或耐寒性食藻性工作魚苗每公頃最高補助6,000元,每戶最高補助2公頃,且補助金額為採購金額三分之一為限。
(三)補助金額計算:以養殖漁業登記證之魚塭用地面積核算,倘實際放養非補助項目物種之魚塭,其養殖面積將予以扣除。
三、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自108年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檢附下列資料,向魚塭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1.有效期內之養殖漁業登記證影本。
2.完成108年度放養量申報書影本(公所得線上查詢者免附,申報養殖種類須為補助項目之物種,且符合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規定,若於放養量申報截止後放養者,須完成異動。)
3.魚貝苗單據(單據有效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
4.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撥款帳戶影本。
(二)公所辦理核實勘查作業,並於108年8月23日前造撥款名冊(附件2)報送本府。
(三)本府依據公所所送補助款撥款名冊辦理抽查,抽查逾百分之5,於抽查合格後由公所製作經費支用明細表及撥款清冊送本府發放補助款。